霍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八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霍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八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合肥新安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 767号鹰飞光电产业园1号楼
中标金额: 贰拾伍万柒仟肆佰元整 (小写: ***.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 车载除颤仪 品牌: 普美康 规格型号: XD51Pro 数量: 6套 单价: ***元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丁春凤、米志奎、王玉侠、付娟、檀甲梅、耿贵芳、杨玉萍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17:***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提出投诉,地址: 霍邱县城关镇新蓼大道北段 ,联系电话: *** 。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霍邱县人民医院、安徽永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霍邱县五岳路、霍邱县城关镇南外环路与经五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699号新地中心B座8F
联系方式: ***转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陆娜、汪洋、李静
电话: ***转80***
4、监督机构: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 : 谢先生
联系方式: ***
2026年 *** 月 1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