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2N985***116XK2***262******5
二、合同名称:国家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项目分标4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国家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项目分标4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地 址:广西南宁市柳沙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广西同阳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2号楼六层6***2号办公
联系方式:1879***47***5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合同约定内容:1、合同标的:供货除颤仪2台,输血泵6台,有创呼吸机1台,亚低温治疗仪2台,输液泵1***套,注射泵1***套,血液透析滤过机1台,心电图机(网络系统)1套,脑颈血管超声治疗仪1台,自体血回收机1台,动态血压仪3台,全自动非接触式眼压计1台;2、质量保证;3、权力保证;4、包装和运输;5、交付和验收;6、安装和培训;7、售后服务、保修期具体内容包含采购文件的《项目需求》、投标文件的《售后服务承诺》和乙方的所有承诺内容等。
合同履约要求:供应商须按合同中各项要求、质量及响应文件履约。
合同(交货/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日历日内
合同(交货/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柳沙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七、验收日期:2***26-***7-21
八、验收小组成员:卢昀春、黄伟健、庞诗誉、郭慧芳、何明术、李丽娟、段建平、韦杰膑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2***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