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 |
| 1 |
平板便携式心电图机 |
台 |
1 |
人民币2.6***万元 |
人民币25.******万元 |
| 2 |
半自动体外除颤器 |
台 |
1 |
人民币2.5***万元 |
| 3 |
电解质分析仪 |
台 |
1 |
人民币5.******万元 |
| 4 |
中频治疗仪 |
台 |
2 |
人民币1.5***万元 |
| 5 |
全数字超声治疗仪 |
台 |
1 |
人民币8.5***万元 |
| 6 |
超声波治疗仪 |
台 |
1 |
人民币2.******万元 |
| 7 |
悬灸灸疗仪 |
台 |
2 |
人民币***.6***万元 |
| 8 |
颈椎牵引椅 |
张 |
1 |
人民币1.3***万元 |
| 9 |
电针治疗仪 |
台 |
5 |
人民币***.6***万元 |
| 1*** |
红外线治疗仪 |
台 |
5 |
人民币***.4***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材料。
4.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26年7月22日至2***26年7月29日 每天***:******至17:3***(北京时间)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 元,售后不退。
领购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 详见 国e平台 官网。
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26年8月12日9时3***分******秒(北京时间)前
2、投标截止时间:2***26年8月12日9时3***分******秒(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26年8月12日9时3***分******秒(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2166号
招标人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2***-87768283
六、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旭华、邓子华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37861***57\3786***526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