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或 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或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或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页、附件)或备案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证明材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② 采购推荐函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足额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户 名: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账 号:2***6600000019; 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须备注xxx公司xxx项目汇安徽国建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5%。中标人在开标会结果无异议后,须在合同签订前(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逾期或未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足额汇入,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参加采购会时,需提供 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格式附后)原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 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 的要求申领 安康码 ,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 安康码 ,持绿色 安康码 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 安康码 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 安康码 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采购会。 ***、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采购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采购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