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30 20:10:05
安徽 淮南
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尊敬的供应商: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院现以现场询价方式采购负压救护车1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二)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当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所报价格须包含产品费用、主材及辅材费、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检验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地点为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五)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六)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评审方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经调查,当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时,采购人有权放弃本次采购结果 (四)询价最终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需求和供货时间,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六)供应商在询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询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七)报价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 2、报价函; 3、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八)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90%,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期限12个月。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2、采购方式:现场询价 3、报价函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派人现场送达或通过物流快递寄送至下述地址和联系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伟为 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寿县寿春镇 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 。
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 2022年3月28日
附表: 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负压救护车现场询价报价函
供应商盖章(单位公章): 单位:人民币 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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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