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除颤仪及检验科设备供货与安装(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别1供应商名称:马鞍山信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包别1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西路1369号富马智联科技园3栋301、306室
包别1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包别1 |
名称:除颤起搏监护仪 品牌:卓尔 规格型号:ZOLL M2 数量:7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可祥、刘伶、蒋胜愚、李文伟、马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博望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新陇路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方式:***、5200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晶晶
电话:***、520037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