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二医院关于购置心电监护仪及心电监护工作站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定市第二医院关于购置心电监护仪及心电监护工作站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0 点 00 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FY2021-BS-024
项目名称: 保定市第二医院关于购置心电监护仪及心电监护工作站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 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
采购需求: 病人监护仪 17台、 中央监护系统 1套、 除颤监护仪 3套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绿色、节能、环保;支持中小微企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项目、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全天可供下载。
地点: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中心第 二 开标室(乐凯北大街与北二环交叉口西北角,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保定市第二医院 王科长
地址: 保定市东风西路338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富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63号世纪华茂B座11层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力虎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