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1年11月19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同创医疗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德珩信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宿州市医药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5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