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康莱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蜀清路***号1栋5单元11层1103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除颤监护仪 品牌: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S6 数量:1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徐克钧,白兰梅(采购人代表),刘琴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和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与采购人协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购预算***元;2、最高限价:***元;3、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监督电话:***;4、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2021)0627号;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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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二段6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鑫培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板桥枫林小区涧槽南街57、5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评审文件: |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